20260615 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6-15    来源:自动化学院       浏览次数:10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阵地,也是风险相对集中的场所。为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自动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与整治工作。全院师生须时刻绷紧安全之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共同守护好实验室这一教学科研重地。

一、生命至上,防范为先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创新成果都无从谈起。实验室中涉及电气设备、危化品、压力容器、高温高速运转仪器等,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可能导致火灾、触电、灼伤、中毒甚至爆炸等严重事故。一次违规用电、一次擅自离岗、一处杂物堆积,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因此,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让每一位师生都具备风险辨识能力、规范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是预防事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不是一句口号,而应成为每位实验人员的行动自觉。

二、责任到人,闭环管理

根据《自动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我院建立了系统、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1.安全责任体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管副院长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工作室负责人为本工作室安全责任人须与学院签订”自动化学院工作用房安全责任书”;每位导师对学生安全负直接责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与研究生导师签订“工作用房安全责任书(教师)”,学生须签订“工作用房使用安全承诺书(学生)”,层层压实责任。

2.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生,必须在新生入校后参加由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安全教育网络培训,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考核合格,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方可获得实验室门禁权限未通过准入者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动手操作。

3.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学院每周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隐患即通知到责任人整改,明确整改内容与期限,整改通告与整改内容在实验室综合智治系统里记录。严格执行 “四防、五关、一查” (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关气;查仪器设备),确保实验室时时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4.实验室安全“十不得”
为便于记忆和执行,学院制定了实验室安全 “十不得” 行为规范,请严格对照执行:

一 不得 违规用电 —— 设备用完即断电源,严禁无人带电运行。

二 不得 私拉乱接 —— 线路须按规范铺设,严禁插座串联超载。

三 不得 乱堆杂物 —— 纸箱易燃及时清理,严禁堆积堵塞通道。

四 不得 私借门禁 —— 权限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进出。

五 不得 离室忘锁 —— 夜间离室须查门窗,严禁未锁即行离开。

六 不得 危化违规 —— 危化品须按规使用,严禁违规冒险操作。

七 不得 擅离岗位 —— 实验期间全程值守,严禁中途随意脱岗。

八 不得 逾期整改 —— 隐患须按期整改完,严禁拖延敷衍了事。

九 不得 隐瞒隐患 —— 发现问题立即上报,严禁心存侥幸拖延。

十 不得 场所混用 —— 实验室仅教学科研,严禁开展娱乐活动。

以上“十不得”已张贴于实验室工作室醒目位置作为实验室日常巡查和违规追责的依据。


三、扎实行动,持续改进

1.完善制度与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实验室安全,制定了《自动化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及《自动化公用房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了事故响应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章可循。

2.常态化教育与培训

每学期组织全体新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新进教师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化学品泄漏等专项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3.全覆盖安全检查与整改

学院坚持月查、周查制度,由学校国资处、保卫处及学院分管副院长、实验室安全、各实验室负责人共同参与。2026年以来,累计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20余次,排查并整改隐患30余项,开具整改通知25份,整改完成率100%

4.安全设施升级与保障

学院投入专项经费,更新实验室消防器材、补充应急药箱、改造老旧电路,确保硬件条件符合安全标准。

5.安全文化与宣传

通过学院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定期推送实验室安全知识;积极参与学校举办“实验室安全宣传月”活动,包括知识竞赛、优秀实验室评选等,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文化氛围。

四、人人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实验室安全需要全院师生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让我们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十不得”规定,主动参加安全培训,认真执行安全制度,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从每次断电、每次锁门、每次规范操作做起——你的认真,就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